
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11月9日,同年12月30日正式投入运行。中心是市政府派出机构,为正科级行政单位。2001年8月,成立中共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党委,下属4个党支部,后又相继建立了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。
2004年12月市政府成立平湖市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办公室,与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。中心的机构设置分两个层次,一是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,为中心管理层,内设机构为一室一科,即办公室和综合科。二是窗口办事层,由经贸局、发改局、外经局、工商局、公安局等21个窗口单位组成,为方便服务对象,中心还设立了代理咨询窗口和工商银行服务窗口。由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场地所限,市政府决定,于2004年6月1日,分别设立公安车管、国土资源、交通港航、交通运管等四个分中心,并冠以“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X X X分中心”名称。 
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办理国内、外投资者申请投资性、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行政主管机关审核、核发的各项批准文件、证、照;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;受理各类投资政策、税收政策、人才劳动力需求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、释疑,资料发放,信息发布等事项;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;监督和管理招投标工作。
中心的宗旨是树立政府形象;方便百姓办事;提高服务质量;优化投资环境。
“中心”实行无双休日工作制。
中心于2004年1月,通过了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是全省第三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行政服务中心。
中心的质量方针是依法审批,行为规范;公正透明,廉洁高效;增强顾客满意,优化投资环境。